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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汪大夏好吃懒做,他觉得锦衣卫,不,是绝大部分衙门的绝大多数官兵也只是想挣碗饭吃,养活家人,很少有人像陆缨这样一腔热血,整天把责任、国家、保护京城等等挂在嘴边,下了衙门都要找事情做。

    所以汪大夏觉得锦衣卫护不了魏采薇一辈子——连他都不敢保证。

    陆缨听了,自是不服,“你不要以己度人,我不会不管魏大夫的。”

    “我相信陆统领说到做到。”一直沉默的丁巫站起来说道:

    “锦衣卫库房的差事给别人吧,我来出面开药铺,都知道我是半夏的义兄,半夏出诊,我卖药,兄妹一起赚两份钱,天经地义。即使将来白莲教寻仇,也是来找我。”

    “何况,我父亲是因为庚戊之乱而获罪下狱,我愿意为铲除白莲教巢穴出微薄之力。”

    汪大夏连忙举手说道:“这个法子不错,我赞同。丁巫虽然不懂医术,但他记性好,会配药,还会做账目,最适合当药铺掌柜了。”

    真是计划没有变化快,魏采薇是唯一的知情者,确定万货商行就是白莲教巢穴,地下室藏有火/药库。当然晓得其中的凶险,她本来打算自己出面的,没料到丁巫会放弃锦衣卫衙门仓库保管员的差事,挺身而出开药铺。

    魏采薇说道:“还是我来。”

    丁巫说道:“不要争了,我来。陆统领,请答应我的请求,我可以为你效力。”

    陆缨的目光在魏采薇和丁巫之间流转,终于落在了丁巫身上,“好,就你了。”

    只要不是魏采薇就行。汪大夏对丁巫露出敬仰的表情,“丁大哥果然是大哥风范,一片护妹之心,我很是佩服。”

    又对魏采薇说道:“你放心,我们锦衣卫会保护丁大哥的。”

    魏采薇问道:“你刚才不是说‘朝廷搞砸的事情比做成的事情多多了’,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死活吗’?”

    这么快就打脸了,幸亏汪大夏脸皮厚,“那是因为我不在,现在我加入了锦衣卫,自是一股清流,涤荡官场,我会保护丁大哥的——你难道忘记我是怎么潜入衍圣公家的金鱼池别院,舍己为他,当他的替身,把他救出来的吗?有一就有二,有我在,丁大哥准没事。”

    那一次被水车水刑折磨得快死了,丁巫一点都不想回忆,他听到金鱼池就觉得喉咙里呛水、呼吸困难,连忙喝了一杯花雕压惊。

    陆缨见丁巫听到金鱼池就脸色惨白,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说道:“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丁巫听了,不知是肚子里的花雕还是陆缨的话起了作用,顿时觉得身体一暖,“不怕的,我相信你们。”

    这事就这么定下来。

    陆缨用手指头蘸水,就在桌面上画出头条胡同的大概地形位置,“药铺就在隔壁,正在招租,从铺子门上贴的‘旺铺招租’红纸的颜色深浅来看,应该是有些日子没有租出去了,红纸褪成粉色,边角的浆糊还脱落了。丁巫明日去谈价格的时候,可以把乘机把价钱压一压,总之一切都做的像一些,像个逐利的商人。”

    丁巫点头,“以前在铁岭的时候,半夏的父母也是开药铺的,我经常去帮忙,药铺的一切我比半夏还熟,不会有破绽。”

    陆缨说道:“你多多观察,注意万货商行进出的货物,锦衣卫有嗅觉灵敏的山东细犬,它们能够隔着箱子闻出火/药硝石的味道,如果确定有,那么那封匿名信应该是真的。”

    丁巫说道:“好,我明天把细犬牵过来,就当做看门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已经开始办公事了,配合默契。

    魏采薇心道:他们两个都是细心人,这一次应该不会出现上一世的悲剧吧。

    汪大夏听得心不在焉,还时不时捂着咽喉,瞪大眼睛,喉结上下乱动。

    丁巫和陆缨都盯着桌面,没有注意到汪大夏的异常,但是魏采薇发现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汪大夏将已经凉下来的冷饭拔了一碗,往嘴里拔了一大坨米饭,都没有咀嚼,就要生吞。

    “停!”魏采薇眼疾手快,一掌拍向汪大夏的后脑勺,迫使他把米饭吐出来。

    “你是不是卡了鱼刺?”魏采薇问。

    汪大夏点头,指着咽喉,“卡在这里了。就是糖醋鱼鱼尾巴的时候吃的太急,卡住了。”

    当时陆缨要魏采薇出面开药铺,汪大夏着急插话,但是又舍不得到嘴的肉,就囫囵咽下去,结果就悲剧了。

    魏采薇问:“你刚才怎么不说?”

    方才汪大夏和陆缨据理力争的样子,根本不像是被遇刺卡住喉咙的人啊。

    汪大夏说道:“我担心你,就没管这根鱼刺。”

    魏采薇心下愧疚,刚才不该说此事与你无关的,“你把嘴巴张开。”

    啊!汪大夏乖乖张嘴,魏采薇用一根筷子压住他的舌头,举着灯笼细看,鱼刺卡的有些深,她是来吃饭的,随身没有带镊子等工具,取出鱼刺很困难。

    魏采薇扫了一眼席面,一道醋藕片里有几根生葱雕琢成郁郁葱葱的景观点缀着,她拿起一根葱,用画舫里的一根鱼线系在葱的中段,然后把葱塞进汪大夏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汪大夏听话吞葱,魏采薇提着鱼线,等嚼烂的葱丝吞到咽喉,挂住了断裂的鱼刺,魏采薇将鱼线一提,拉出了葱丝缠绕的鱼刺。

    作者有话要说:  你为我以下犯上。我为你……拔鱼刺

    谣言

    咽喉的鱼刺没有了, 但是开口说话的话会有一股令人的葱臭,汪大夏喝了一口酒,想要以毒攻毒去去味, 但是花雕仿佛给葱臭赋予了灵魂, 更猛烈了。

    汪大夏有些尴尬, 魏采薇把茶壶的茶叶取出来, 要他含着。

    汪大夏含着茶叶, 平日话最多的他难得保持缄默。

    待丁巫和陆英秘议完毕, 汪大夏摇着船上岸,此时即将宵禁, 但是以他们的身份, 宵禁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纸空文, 亮一亮腰牌即可, 而汪大夏则靠脸就行了, 他爹毕竟还是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

    汪大夏摇着船靠近码头,此时另一艘画舫也驶向码头,两艘船几乎同时到, 汪大夏先跳下船,将绳子栓在石柱上,另一艘船也下来一个人。

    此人做外族打扮, 鬓边的碎发全部剃得干净,一头长发编成一根根蜈蚣一样的小鞭子,在脑后归拢, 用红丝带扎成一束马尾。

    此人生得高大壮实,圆脸圆眼睛,鼻梁稍微有些扁平,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项圈, 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那人栓了船,一脚踩在岸边,一脚踏在船上,伸手去扶要下船的女子,“小心点。”

    那女子伸出如白玉雕琢的手,搁在男子的手腕上。

    这手真好看,好像有些眼熟的样子。汪大夏不禁顺着手继续往上看,看到了女子的脸,哟,还真是个熟人。

    那人见汪大夏肆无忌惮的眼神,狠狠瞪了一眼,作势要揍汪大夏,“看什么?”

    美人连忙阻止,“多斯,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仗义疏财、借钱帮我赎身的朋友。”

    正是昔日的花魁娘子金莺姑娘。她依然是简素的打扮,青衣幅巾。

    多斯听了,立刻收了拳头,对着汪大夏抱拳,行了汉礼,“多谢汪公子。”

    汪大夏头一次见这个男子,“金莺姑娘,这位是……”

    金莺说道:“这是我的表哥,他叫多斯。”

    多斯说道:“我是她表哥,也是她未婚夫。”

    多斯就差写了个字条,上书“她是我未婚妻”,把字条贴在金莺的头上了。

    面对多斯明显的防备之意,汪大夏回了一礼,“原来是多斯大哥。”心道,我从未听过金莺还有表哥,还订了亲事、还居然是外族人!

    不过,既然她表哥那么有钱,脖子上挂着那么粗的项圈,为何还让表妹沦落风尘呢?

    汪大夏心中满是疑惑。

    金莺说道:“我遭遇歹人,被辗转拐卖到了京城烟花之地,从此失去音讯,亏得汪公子帮忙,得以恢复自由,派人传讯给表哥,才得以联络上。”

    原来金莺并非中原人。

    再仔细一想,金莺的轮廓有好多人种的特征,黑发雪肤、鼻梁高挺,眼眶深邃,除了外族人,应该也有中原人的。

    看样子,金莺应该是番邦外族里有钱人家的姑娘,被歹人盯上了,千里迢迢拐卖到京城。

    汪大夏由衷为金莺高兴,“你苦尽甘来,终于与家人团圆,可喜可贺啊。”

    金莺倒是很平静的样子,“我运气不好,被歹人拐卖。我运气又是好的,遇到汪公子帮忙赎身。”

    多斯说道:“你借给我未婚妻的两千银子,明日我会连本带利,登门奉还。”

    汪大夏没想到这么快就还钱了,忙说道:“不用利息,本金即可,帮朋友嘛,不会计较利息。”

    这才借了三个月,也没几个利息,不要也罢。若是借到一年以上,我就收点利息。

    金莺一瞥画舫,“汪公子今晚也和朋友来吃饭啊。”

    画舫里,因外头有外人,陆缨等人不方便露面,想等人散了再出去,现在金莺问起,如果迟迟没有人出去,恐怕会起疑心,魏采薇心想反正金莺见过我,就对陆缨丁巫使了个眼神,要他们不要动,然后往身上洒了一些花雕酒,一身酒气的踏步出舱。

    “原来是金莺姑娘。”魏采薇假装喝醉,步伐有些乱,差点掉进湖里,被汪大夏给揽住腰稳稳扶住了。

    汪大夏曾经托付金莺,要她帮忙把当时还是嫌疑犯的魏采薇改姓埋名,送出京城,但是魏采薇以“人正不怕影子歪”的理由拒绝了。

    现在看到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些亲密的举动,晚上还在画舫里喝酒,金莺猜测他们两人关系不一般,似乎有些暧昧。

    但,这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金莺顿首打招呼,“天色已晚,马上要宵禁了,我们要着急赶回家,明日再叙。”

    金莺和未婚夫消失在夜色里,陆缨和丁巫才从画舫里出来。

    汪大夏救风尘一事众人皆知,都以为他傻,被风尘女子骗了,没想到汪大夏居然慧眼识珠,金莺姑娘有个如此有钱的未婚夫,看来来头也不小,肯定是西域豪富人家。

    上辈子,魏采薇从未听过汪大夏讲过年少时的“风流韵事”,金莺这个大美人好像不存在一样。

    这一世,丁巫从铁岭来到京城,我们才能在画舫议事,才会巧遇金莺和她的未婚夫,这一世因我之故,好多人和事都发生了变化,未来渐渐变得不可预知了。

    不过,魏采薇也由此明白了为何上一世汪大夏遭遇巨变,挥刀自宫,金莺为何没有出手帮他。

    因为金莺和未婚夫离开京城,回到了家乡,看相貌应该是西域人,相隔如此之远,当然不知道汪大夏遭遇了什么,也就无从帮忙了。

    想到这里,魏采薇释怀了,原来上辈子汪大夏的天真救风尘并不是没有结果。

    金莺把钱还给他了,他还无意中给一对失散的表哥表妹再续前缘。

    原来他的天真仗义并没有被辜负,真好。

    三人在湖边先送别住在中城的陆缨,随后丁巫采薇在甜水巷告别汪大夏,两人回到家里。

    丁巫说道:“陆统领一个女人夜里独自回家,要是能送送她就好了。”

    魏采薇笑道:“且不说陆统领的爹是谁,就陆统领自己,她一个人起码能打十个丁大哥。你还担心她?”

    说的也是,不过大实话不好听。丁巫有些闷闷的,武术和医术他也曾经努力学过,但他在这两方面完全没有天分,努力过也不行,他只会读书,但流放者的身份不能参加科举,只能当个小小书吏。

    百无一用是书生,希望我这次能尽我所能帮她铲平白莲教巢穴。

    次日,丁巫去头条胡同,揭了“旺铺招租”的红条,跟经纪谈价钱,按照陆缨所观察的这个铺子空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新主顾,就把价钱使劲压了压,最后以便宜价格成交。

    丁巫拿到了钥匙,又是请木匠丈量房屋,好打柜面家具,又是去京城几大生药铺和熟药铺谈进货价格,还借口仓库太小,开始挖地下室。

    铺面兴师动众大改造,丁巫还提着礼物造访邻居万货商行老板,“最近我们有些吵闹,日里夜里的赶工,还望邻居海涵。”

    隔壁基本上一年换一个老板,甚至一年换两个,都干不长,老板已经习惯了,心想又来个冤大头,收下礼物,客套几句就端茶送客了。

    丁巫一走,老板就立刻从和气生财换成疑神疑鬼的面孔,吩咐心腹,“去查查对方的底细,看什么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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