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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

    他其实这段时间一直有个想法,听上去有些冲动,但细细想来又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

    “复读一年参加明年的高考?”司煜深略带讶异重复道。

    “嗯是这样。”安遥点点头,“芙芙已经确定要复读一年参加艺术类考试了,我想陪陪她,反正以我的年龄晚一年晚两年考试差别不大,而且我自己也没想好要去哪所大学,我变聪明的时间太短了,还有很多事物是我没接触到的,我想体验一年再做决定。”

    于司煜深而言,只要选在北城,安遥考哪所大学都可以,即便不在北城他也可以把分公司开过去。

    从他们相遇那刻开始,他的人生就没有别的选项。

    他赞同道:“好,有需要随时提。”

    安遥抱住司煜深埋在对方颈窝蹭了蹭。

    他最近很喜欢这个动作,仿佛可以像小动物一样把自己的气味标记在对方身上。

    冰雪消融,万物复苏。

    熬过了漫长的冬季,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所有人的人生都往前迈了一步。

    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一位缺席了数月的旅者回归众人视野。

    接到警方联络的时候,安遥险些以为是诈骗电话,直到听见秋珂的声音他才敢相信这是事实。

    宋巧曼在北城第七公安分局自首了。

    她说她八年前杀了人。

    她杀了宋星的亲生父亲。

    宋玲三岁那年她爸就去世了, 自她有记忆以来就是和妈妈宋巧曼生活在一起。

    宋玲原本叫赵玲,跟她爸爸姓。

    她爸是北城某工地上普普通通一名工人,每年只在工期结束时回家暂住几天。一次意外他猝死在了工地上, 包工头给他家人赔了二十万了事。

    这二十万还没到宋巧曼手里, 就都被婆家要走了,就此和婆家没了往来。

    后来宋巧曼听了个传闻,她丈夫根本不是在工地猝死的,是和工友下工时间寻欢作乐马上风死的。

    村里的风言风语压得她抬不起头。

    宋巧曼一气之下把孩子的名字重新登记, 赵玲变成了宋玲。

    她逢人便说这是她一个人的孩子,她的孩子以后会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和那男人没有半毛钱干系。

    寡妇门前是非多,宋巧曼一个人边种地边打零工支撑着家里的开销, 其中艰辛不可言说, 偏偏总有不长眼的见她势单力薄想占她几分便宜。

    她成了村里有名的泼妇, 十里八村的人都听说过她的泼辣,再没人敢欺负她分毫。

    宋巧曼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到宋玲身上。

    她想向村里人证明, 她一个人也能把孩子养好,等宋玲学业有成她就可以跟宋玲一起离开这个村子。

    她受够了村里的风言风语, 受够了在乡下的生活,绥安村离北城那么近, 北城那么好, 她也想去看看。

    而宋巧曼的北城梦在宋玲初中时出现了裂痕。

    宋玲的成绩并不理想, 即便是在教育资源落后的绥安镇, 她也只能取得中等偏下的成绩。

    “你有努力学习吗?你是不是在宿舍偷偷看小人书了?妈妈每天在地里拼死拼活挣那么点钱全都供你上学了, 你能不能拼一把,考个好高中好大学,你想一辈子活在乡下吗?”宋巧曼把生活压力造就的崩溃情绪都倾泻到宋玲身上。

    宋玲蜷缩着手指不断重复念着:知道了, 妈妈我会努力的。

    而令宋巧曼绝望的是,她的女儿似乎天生不是学习的料。

    宋玲的高考成绩成了压死她的最后一棵稻草。

    在宋巧曼的过度期盼中,宋玲寒窗苦读十余载,成绩仅够擦边上北城郊区的一所大专,和宋巧曼梦想中的名校相去甚远。

    甚至连这所大专的学费也是两人难以承担的。

    宋玲说她不想念书了,她想帮宋巧曼一起种家里的地,一起打零工,在她看来种地要比埋头苦读自在得多,她并不向往城里的快节奏生活,只贪恋乡下的悠然自得。

    宋巧曼又一次大声训斥了她,并要求她必须考专升本,考不上就不要回家,她权当没这个女儿。

    那之后宋玲整整两年没有回家。

    再次回到绥安村却不是提升了学历,而是找了个男朋友,一个财力足以带母女二人跨越阶级的男朋友。

    都说富贵养人,二十岁的宋玲穿着一身名牌回到村里,褪去了土气的她让宋巧曼险些没认出这是自己的女儿。

    村里人都知道宋巧曼钓到金龟婿了。

    她在村道上闲逛,对路过的每一个人说她养了个好女儿,她很快就要和女儿去北城过好日子了。

    而真正到了北城,她才发现这里的生活和她想的不一样。

    男人买的房子十分僻静,走出家门十分钟路上连个能说话的都没有。

    住在四层楼的别墅里,她待在哪个房间都睡不自在。

    很快她又发现男人和女儿的相处模式也有些奇怪,男人显然未把女儿放在心上,而涉世未深的女儿却是整颗心都陷了进去。

    宋巧曼趁男人不在家,劝女儿道:“我们想办法从他身上捞点钱出来,趁早抽身,我看那人根本没想娶你。”

    宋玲却是执迷不悟道:“妈你怎么能那么说他,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懂我的人。”

    “什么意思,你是怪妈不懂你?”宋巧曼大嗓门道:“妈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都多,这男人就是不行!”

    宋玲目露哀伤摇了摇头,说:“妈我是不会离开他的,你想过的生活我已经让你过上了,能不能不要再干涉我了?”

    此话不假,宋巧曼在北城这一个月的吃穿用花销,比过去几年都要多,这般纸醉金迷的生活,是她前几十年里日思夜想的。

    条件这么好的金龟婿,别说是宋玲,就连她也不想错过。

    不爱自己的女儿又怎么样呢,钱到位不就好了,他听说北城的有钱人家都会在外面养几个小的……

    宋巧曼目光一狠被贪念占据了心魂,她沉声道:“不想和他分开也行,你得想办法怀上他的孩子,这样他才不会抛弃你。”

    很快,宋玲怀孕了,她开心地把这个消息分享给男人,一向善解人意的男人却忽然变了脸,讥讽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我不是说过了吗,我现在的身份不适合有孩子。”

    两人交往已有一年,她自然知道男人的家庭状况。

    男人叫薛晔,随母姓。

    据男人说他本应叫安晔,是北城安家的继承人,但是他父亲家族联姻娶了别的女人,他暂且成为了私生子,不能出现在安家明面上。

    宋玲不理解,问:“那又怎样,我并不是向你要名分,这个孩子是我们爱情的结晶,你不想留下他吗?”

    薛晔嗤笑一声,露出他恶劣的一面,不屑道:“一个乡下的女人,还谈什么爱情的结晶。”

    薛晔那之后许久没有出现,母女俩只剩下对方打给她们的几百万和这栋房子。

    “几百万也不少了,咱们可以拿着这笔钱在北城安家,等孩子出生我们好好培养他,我看那男的基因不错,这孩子保准聪明,肯定能考个好大学。”

    相似的话宋玲听了只觉荒谬。

    她怀着孩子整日沉浸在郁郁寡欢中。

    而宋巧曼满心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着北城地图把孩子在哪读小学在哪上初中都规划好了,完全没注意到女儿的不对劲。

    在她看来女人怀孕情绪波动是正常的,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等孩子生下来就好了。

    就是她这个傲慢的想法,让她彻底失去了她的女儿。

    孩子降生一个月,她催着宋玲置办新住处,宋玲不依,偏要找薛晔再谈谈。

    宋巧曼记得那是早春的一个阴天,气候有点冷,宋玲穿了一件浅黄色的薄袄,特别显眼。

    她记得女儿从小就喜欢黄色,早年乡下空气好,夜晚漫天都是一闪一闪的星星,宋玲说黄色是星星的颜色。

    她纠正道星星不是黄色的,是白色。

    有时她也会想她不该提这样不吉利的颜色,宋玲早上穿着黄色的薄袄离开,再见已是盖着白布。

    她不知薛晔对宋玲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导致宋玲走上轻生这条路。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薛晔害死了她的女儿!

    她知道薛晔公司的地址,于是蹲点去闹事,要薛晔还她女儿的命。

    对方显然不想过多牵扯,约她晚上在住了近一年的别墅会面。

    别墅有个后院,面积不大,几十平方米,是规划出来给别墅主人养宠物的地方。

    母女俩都不喜欢小动物,这地方便空闲着一直没清理,罩着月色看起来有些荒凉。

    薛晔站在一堆杂草中点了根烟,说会给宋巧曼一笔钱,让她拿钱走人。

    宋巧曼直到此刻才猛然意识到她看重的钱财、向往的优越生活,在女儿的性命面前是那么苍白。

    她哽咽着说她不要钱,她要薛晔和她女儿的骨灰成婚。

    这要求听起来荒谬极了。

    薛晔轻蔑地笑笑,说:“好啊,你把她骨灰拿过来。”

    宋玲的骨灰就放在这院子的置物架上。

    宋巧曼知道女儿喜欢看星星。

    可是北城的空气不好,没有星星。

    宋巧曼把骨灰坛抱到薛晔面前,她想女儿生前不能如愿,死后总该有个名分。

    薛晔接过骨灰手一松直接摔到了地上,语气恶劣道:“想让我娶你女儿?想都不要想,乡下人就拿着钱好好滚回乡下去,泥土地才是你们的归宿!”

    一滴泪砸到散落在地面的骨灰上,形成一小块泥泞。

    宋巧曼颤声道:“你给我捡起来,你不能这么对我的女儿……”

    薛晔抬手给了她一巴掌,不耐烦道:“别给脸不要脸,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别说是你女儿就算是你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发现,识相点就……”

    声音戛然而止。

    继泪水过后是血液喷洒在骨灰上。

    起初是几滴,随后是大片大片的,覆盖了整坛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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