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花雪月(超长章)
很好吃吗?
薛琛一口面条一口汤。
还行吧。
以后可以带叶子一块儿过来试试。
这么想着,薛琛临走拍了一张店面的门头。
吃完东西,三人才进了机场,过安检,在候机厅休息。
最终两个保镖还是没有打包带牛肉面上飞机。
贵宾厅候机室里薛琛闭目养神。
两个保镖对视一眼,用手机聊天,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薛琛旁边坐着个人,正戴着耳机听歌。
听着听着歪脑袋睡着了。
偏偏手里还紧紧抓着手机,一下子就把耳机和手机的连接线给扯开了。
成了耳朵上戴着耳机,但耳机并没有插在手机孔里的状态。
手机里的声音也跟着放了出来。
这人是在听音乐。
还好,声音并不大。
一个略带沙哑的男声在唱歌。
“你的脸有几分憔悴
你的眼有残留的泪
你的唇美丽中有疲惫
我用去整夜的时间
想分辨在你我之间
到底谁会爱谁多一点
我宁愿看着你
睡得如此沉静
胜过你醒时决裂般无情
你说你 想要逃
偏偏注定要落脚
情灭了 爱熄了
剩下空心要不要
春已走 花又落
用心良苦却成空
我的痛怎么形容
一生爱错放你的手……”
我的痛,怎么形容
一生爱错放你的手
我的痛怎么形容
一生爱错放你的手
(张宇:用心良苦 )
薛琛的手臂紧了紧。
薛琛三人很快通过通道登机。
头等舱的座椅宽敞舒适,真皮包裹,可以完全放平。
薛琛选了靠窗的位置,打开了遮阳板。
向经过的空姐要了一杯黑咖啡。
“先生,您的咖啡,小心烫。” 空姐微笑着将精致的骨瓷杯放在他面前的小桌板上,目光掠过他冷峻的侧脸和那双即便疲惫也依旧深邃的眼睛,脸颊微不可察地泛红晕。
艾玛,真不是她花痴,这种水平的不多见。
“谢谢。” 薛琛点了下头,视线落在窗外漆黑的停机坪上,轻轻勾起嘴角。
“不客气。” 空姐轻声应道,转身离开。
薛琛端起咖啡,没有加糖也没有加奶,就这么小口地抿着。
苦涩滚烫的液体滑过喉咙。
他知道这么晚喝咖啡不太好,但是他现在就觉得心烦意乱。
窗外,飞机爬升,穿过云层。
云层之上,夜空呈现出一种深邃静谧的蓝黑色,繁星清晰,宛如洒在天鹅绒上的碎钻,冰冷而遥远。
就好像当初他回国的那天晚上一样。
也是这样,幽深湛蓝的天空。
薛琛一口一口,喝完了那杯苦涩的咖啡。
飞机平稳飞行,降落。
走出舱门时,清晨八点的阳光有些刺眼。薛琛在离机场最近的一家酒店开了间套房。
行李保镖推着。
进入房间,他先洗了个漫长的热水澡,温热的水流冲刷过紧绷的肌肉和皮肤,却冲不散眉宇间的凝重。
换上干净的衣物,他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
窗外是陌生的城市清晨,车流渐密,行人匆匆,一切充满了忙碌的生机,却与他无关。
他拿出手机,屏幕解锁后,目光落在他刚刚从未来大舅哥手里要到的电话。
叶子。
真的是你对吧?
为什么改名?
那个孩子就是你弟弟的那个孩子对吧?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还有资格问吗?
犹豫、挣扎、近乡情怯般的畏缩,还有一丝破釜沉舟的冲动,交织在一起。
他不怕答案,因为对他薛琛来说,答案是什么从来都不重要。
他只是怕叶子生气了。
就在他的指尖几乎要碰到屏幕的刹那,手机突然震动起来,铃声打破了房间的寂静,也打断了他眼底的猩红。
是同事的电话,薛琛不接不行。
“喂。” 他的声音平稳,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
电话里的人声音急促。
薛琛静静地听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但那双常年似笑非笑的眼睛里,却仿佛结了一层冰。
握着手机的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另一只垂在身侧的手,晃动了几下指尖。
周身的气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沉凝、锐利,甚至带着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戾气。
那是一种常年游走在特殊领域、见惯生死与阴暗面的人,在接到真正重要任务时,才会显露出的专注与冰冷。
此刻站在落地窗前的,是真正的薛琛——心狠手辣,智商超群,行事果决甚至不择手段,为达目的可以化身最阴毒的猎手。
电话那头的人说完了,等待他的回应。
良久,薛琛才缓缓开口,声音比刚才更低,更沉,带着一种上位者的威压。
一字一顿:“好。我知道了。”
“我这就回去。”
电话挂断。
房间里重新陷入寂静,只有中央空调出风口细微的嗡鸣。
薛琛维持着接听电话的姿势,在原地站了足足有一分钟。
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上,却照不进他眼底那片深不见底的寒潭。
然后,他猛地将手机往床上一丢。
“操!”
目光却是再次投向窗外那个不算陌生的城市。
他本打算开始寻找“叶蓁”的城市,眼神里最后一点属于个人的温度也彻底熄灭,只剩下冽的锋芒。
私人时间结束了。
叶子……叶蓁……
对不起,你再等等,不用多久的,我跟你保证。
薛琛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是一片清明。
薛琛离开了,这个城市的脚步还在继续。
他不知道的是,其实他留下来也没用。
他那天刚走,叶蓁弟弟就出于好奇,当然也有点不放心。
虽然薛琛看着不像是什么坏人。
知道自己是叶蓁弟弟知道,那眉眼之间的态度更是一下子肉眼可见的好了许多。
但是吧,毕竟不是什么认识的人。
所以薛琛前脚走人,叶蓁后脚就打电话给叶蓁说了这事儿。
接到电话的叶蓁也是沉默了好久。
薛琛这个名字,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出现在她的世界了。
当然,也许,可能,大概是因为年纪大了吧。
午夜梦回的时候。
偶尔回想起那短暂的青春时光,记忆里模糊的脸却也是再也无法变得清晰了。
时间啊,真是可怕的东西。
前阵子在所里的同学给她打电话,说有人在用她的曾用名打听她的事儿。
她也想过是不是薛琛。
当然,叶蓁内心深处是觉得不可能的。
薛琛是谁,圈子里出名的,会玩儿的,三代。
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三代,不是二房,三房,更不是偷偷养在外边的。
她是谁,他大学生涯里无聊的时候消遣一下罢了。
她再自恋也不至于觉得人家对她一个生命里打发时间的过客,还念念不忘。
但莫名其妙的,也许是有点不甘心吧,就是那种感觉自己几年青春喂了狗的不甘心,所以叶蓁还是问了一句,“那你……”
话没说完,就听电话那头的同学说,“嗨,你放心,你们俩的事,你们自己解决,我可不掺和。”
“你现在是叶蓁,又不是叶停,人家问的是叶停。”
叶蓁松了口气,“谢谢。”
“嗨,客气。”
……挂了电话,叶蓁有点茫然。
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正巧弟弟打电话叫自己回去喝喜酒。
她就收拾东西走人了。
临走前又是鬼使神差的交代了店员一句。
“有人来找我,就说不认识。”
店员不明所以,但是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难不成打工的还管上老板的事儿了。
“好的,老板。”
参加完酒席,想着出来都出来了,于是又到魔都玩了几天。
就接到了弟弟的电话。
接到电话第二天叶蓁就收拾东西离开了魔都。
直接坐了大巴走了。
风花雪月,阳春白雪。
那都是青春年少的事儿了。
有些相见,还是不如怀念的好。
魔都没有叶蓁,魔都有张彩虹。
张彩虹来魔都也大半年了。
混的不好不坏。
首先,这回她没再随随便便谈恋爱了。
她的梦想是做明星。
明星是不会随随便便谈恋爱,公布自己的恋情的。
只不过,她的明星梦一直没有机会实现,现在依然是个前台。
其实也不完全是前台。
她还捞到机会,兼职去做了几次群众演员。
就是那种男主跟女主在街上边走边聊天,然后她负责在旁边当路人走来走去,逛街买东西。
上了电视,连脸都会被刻意模糊掉的那种路人甲。
公司毕竟是娱乐圈相关人士开的,虽然目的嘛,单纯只是为了合法避税。
没啥主营业务的,有啥活就干啥呗。
不过明星倒是如她所愿,见了不少。
收入方面倒是涨了不少。
首先是托了社会性通货膨胀的福,工资涨了1000块钱。
去干群演,一天还可以多赚120块钱。
对了,她把单位给租的房子退了,折算成了每个月的2000块钱房补。
没办法,说是包住宿的,但是没有包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
租的那地方是个中高档小区。
周边的消费也好,其它的也好,开销实在是大。
她遭不住。
于是就给自己换了个房。
房子依旧离公司不远。
不过就是从带着落地窗,大阳台,出入有电梯,门口有大堂保安的高档豪华公寓,变成了每天要爬7层楼梯的老上海筒子楼。
她找了挺久才找到的,不是隔断的,不是合租的,有厕所,能简单做个饭的阳台小单间。
不过还好,基本上原来的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加起来就覆盖了这边的全部费用了。
也就是同等支出情况下,她每个月多了2000块钱。
2000块钱,在这个十里洋场做不了什么,但是至少可以每个月让她多买两件衣服。
是的,张彩虹现在的消费水平呈直线上涨。
50块钱一件的路边摊,她已经看不上了。
看过了现实版光鲜亮丽的大明星,再看看自己,论脸,论身材,张彩虹自认也不差的。
她差的就是一个机会。
一个飞上枝头的机会,机会来了,她就可以做凤凰。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
就在上个星期,她和另一个同事接到了活儿,去一个青春古装武侠偶像剧当群演。
那个常务副导演一看到她,就被她惊艳到了。
请她吃了几次饭。
同事还打趣她,“你可以啊,彩虹,你这才干这行多久,人家是不是想给你安排个重要角色啊?”
脸上一脸羡慕。
张彩虹脸颊有点红,没承认也没否认,“还不知道呢,看导演到时候怎么说吧。”
其实她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哎呀,你哪天飞黄腾达了,可不能忘了老同事哈。”
“哪里那么容易哦,这一行里漂亮的那么多。”
“管它呢,反正怎么样也比现在路人甲来的好,能混句台词,一天也能加五六百块钱呢。”
这个倒是真的。
她赚的最多的一次是演一个冷宫妃子。
就是穿着脏衣服,然后脸上画的乱七八糟的,嗷嗷叫,“皇上,你不能这样对我啊,皇上。”
就这么一句台词儿,那天工资多了五百块钱。
五百!以前读职高的时候,她一星期的午饭钱才20块。
所有零花钱加起来才五十块!
今天副导演又一次约她吃饭。
而且明确说了,有个角色的事儿,要跟她商量一下。
张彩虹感觉自己心跳加快。
她特地打扮了一下才出门的。
张彩虹对着出租屋里那块花了200大洋特地买的穿衣镜,仔细地、一遍遍地检查着自己的装扮,心跳得又快又响,像是出征前的战士。
镜子里的人,和她平时喜欢的明媚艳丽的妆容不同。
是现在很流行的,泡菜国伪素颜。
弯弯的柳叶眉,弯弯的睫毛,微微上挑的眼线。
显得清纯中又带着点妩媚。
裙子是当下流行的藕粉色,v领,带点泡泡袖,腰间有条同色的细腰带,试图勾勒出曲线。料子一般,灯光下细看有些地方反光不太均匀,但颜色确实显嫩。
花了她3200块钱。
是她自己买过的最贵的一件衣服了。
脚下踩着一双米白色的细跟凉鞋,跟高差不多十厘米,也是新买的,打折款,鞋底略硬,走起路来有点不跟脚,脚后跟已经被磨红了一小块,但她觉得这高度能让她看起来更挺拔,更有韵味。
她想买正版,可是正版她去看了,13万。
一双鞋13万,就仨字,买不起。
于是又花了200块钱买了一双盗版。
丝袜是肉色的,薄薄一层,紧紧包裹着不算特别纤细但匀称匀称的小腿。
不心疼不心疼,她在心里告诉自己。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都是应该下的投资。
只要她能成为一个真正签约的明星,而不是个臭跑龙套的。
哪怕只演个反派,只演个小配角,那每年也是能赚个几十上百万的。
甩普通人几条街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