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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在线 > 梗58:吃人的女妖怪(女攻) > 谌越

谌越

    时隔千年的琅嬛洞府再次开启,一下吸引了三十三重天,七十二洞府,和整个修真界所有修士的注意。



    青云山也不例外。



    可那琅嬛洞府并不是什么样的修士都能去得的地方,每一次进入的修士有着一定的等级压制,最高进入的修士,不可超过金丹。



    肖易得到通知想要去找师弟的时候,发现对方并不在他的院子里,想了想,便直奔饭堂后的红缨园。



    踏剑而行的肖易很快靠近,却在接近的刹那缓下脚底的长剑。



    血一样的红缨花下,锋利的剑芒划过,一阵个院子里的红缨都被带动得像是在颤抖,却偏偏,没有一朵花落下。



    只那院子里一个红衣黑发之人影持剑而立,雪色的肌肤,艳丽似火的容颜。



    小师弟!



    青云山是剑修圣地。



    和师弟来的那个所谓人间的游戏一样,在这大千世界里,名字越土的宗派,实力越强。



    青云山,自然如此。



    肖易是这一代弟子里惊才绝艳的一个。



    甚至在五百年前,还能得到个最字。



    可惜的是师傅在五百年前从人间收了个关门弟子。



    五百年的时间,从练气到金丹,直将他这个千年金丹的家伙比到了角角落落。



    “大师兄。”



    红衣似血,发丝如墨的家伙手腕转动,长剑消失,抬首对上了他。



    一双点漆般的眸子里,凝固的冰川层层叠叠,将对方包裹得严实。



    而这种冷淡的调子,则从那双红艳艳的唇瓣里吐了出来。



    连叫声师兄都少了亲热劲儿的家伙,一如既往的冷漠,就像是当初被师傅带上山来一样。



    以前肖易还不是很舒服,总觉得这家伙有点儿冷到没边,对谁都是一副漠然无情模样,凭什么?



    可一百年前对方修得金丹之时师傅的叹息传到了他的耳边——



    “哎,可惜了,这孩子要不是早早失了元阳,这会儿说不定都已结婴。”



    “堪不破的痴儿!”



    修士,除非修的是特殊之道,绝大多数人早期都不会随意将元阳泄出。至于道侣或所谓炉鼎,那是修行到了金丹阶段之后的事情,元阳失得过早,对早期的修行有很大影响,甚至有些人会因此泯于众生。



    他因为意外,多嘴问了师傅一句,这才知道他这位小师弟在人间之时居然就已经失了元阳。夺了他元阳之人,在走时留下了一枚简单的玉简和一柄木剑,自此消失,而他,居然凭着那枚玉简上简单的修炼方式,磕磕绊绊的修炼到了炼气期。



    师傅遇到他是对方筑基时心魔发作天劫落下几乎魂飞魄散之时。



    是师傅挥手打破劫云,将人救了下来。



    又温养在随身的剑炉之中,养了七七四十九天,方才恢复过来。



    期间师傅听得自己剑炉里声音由小至大,平静到激烈,暴躁到癫狂,终至轰然倒塌。



    “师弟,师傅让我们准备一下,即刻启程去参加琅嬛大比。”



    从剑上走下,肖易看着自己这一身红衣,面孔俊美,甚至是过分俊美到艳丽的师弟,有心想和对方说说他这身红色实在太过——本就长了张过分艳丽的面孔,再配上这身红,总觉得有种花开得太灿烂,随时...



    “琅嬛大比?”



    “啊,忘了你不足千岁,前一次的大比你怕是还没出生。”



    “是这样的,修者世界千千万,几十年或者几百年甚至上千或者更久的时间里,都会有各式各样的机缘出现,而这琅嬛洞府则是其中之最,当然其实也不是特别大的机缘——对于那些更厉害的修士们来说,可对于我们这种金丹期甚至元婴期的修士,琅嬛洞府就是最适合我们的。”



    “其中机缘无数,甚至有金丹期修为的修士从进入到出来,一下跨过两阶,入了化神期。”



    “但这大千世界里修者多少?琅嬛洞府里机缘再多,也不可能谁人都能进入,若然,早就空了!所以在洞府大开之前,会有一场大比,在大比中决出进入洞府的前百名修士,给予令牌,凭令牌可入洞府寻其机缘。”



    “原来如此,谢过师兄。”



    淡漠的声线出自对方口中,肖易有点无可奈何。



    要知道其实现在两人已经到了金丹期,而他们山门里金丹期的弟子还是有一些的,其中女弟子也有一些,他这样的资质和样貌,哪里会不惹得人心动?,



    可对方冷心冷情的模样,让那些弟子都望而却步,实在是——



    这是一朝经蛇咬,十年,不千万年怕井绳?



    不过这种事情也不该自己管,肖易甩了甩头,懒得在想,说不定之后遇到对了的人,师弟也会再生出与之结为道侣的念头。



    金丹期的修士们准备出门很容易,人通知到了就行,至于行李,都金丹了,再穷再苦,起码也有个把小的乾坤袋。



    所以青云山这次要去的弟子们很快集结,在一位化神境师叔和一位炼虚境的师叔带领下启程出发。



    琅嬛大比所在距离青云山所在的二十八重天不远,一行人御剑飞行一个日夜便到了地方。



    谌越从飞剑下走下,看了眼自己一方驻扎之地,看着那位化神境的师叔从身上拿出个毫不起眼的小戒指,然后甩出变出一座建筑,他知道那就是他们青云山所有参赛弟子之后住的地方了。



    而附近不断闪过的光芒,则是其他宗门出现的下榻建筑,简直不能更方便了。



    谌越想着。



    难怪那妖怪根本不愿留下。



    留下有什么好呢?只有一个不舒适的世界,一具慢慢苍老的皮囊。



    她最好色了,怎么留得住。



    “师弟,”



    有些走神的红衣青年被白衣的大师兄叫住,抬眼,



    “你发什么呆啊,刚师叔说的话听到没?洞府会在五日后开启,从明日起大比便会开始,比试三天,三天后修整一日便可入府。”



    “知道了,谢谢师兄。”



    肖易又想叹气了,他这师弟接触越久,越不像是他当初以为的孤傲冷僻,反倒是更像师傅说的,堪不破。



    要他说有什么了不得的?不就是让个不知道哪里的修士夺了元阳么,至于这般...掉了魂似的?



    还想再说什么,二人头顶忽然暗下,整个大比场地一瞬间像是进入了黑夜,所有人下意识抬首,见到的便是一艘巨大无比的花船撕裂了天空,骤然出现在众人上空的模样。



    那花船缓慢降下,夹杂了某种沁人心脾的味道,稳稳落到地面上。



    可那沁人心脾的味儿,入鼻,入腔,却忽然生出一种温热的力量,谌越整个人开始微微冒汗,身体里那种热度和某个位置黏腻的糟心感...像是数百年前,自己才是十几二十岁的模样。



    “阿弥陀佛,花施主总这般无状。我徒儿何在?”



    正全神贯注的看着花船的谌越,忽然听得一声缓慢又清晰的梵音,轰隆作响。



    谌越这才浑身一震,缓过神来。



    “老和尚还和当年一样无趣,扫兴!罢了,看在离陪了本座多年的份上,不和你一般计较,本座这次陪长情来此,只为美人!”



    可那花船里,忽然传出人音,微凉,半沉,端的是薄情寡义模样——是自己哪怕是死,也忘不了的声音!



    妖怪!



    谌越整个人犹若让利刃劈开,一半陷入狂喜,一半却又想要发狂!



    长情?



    是什么人?



    什么人敢在她那儿叫这么个名?



    那妖怪哪里长情!



    正挣扎着,不知道自己将要如何的红衣青年,却忽见那艘船上洞开一扇大门,一个青色儒衫只在发髻上插了一只玉簪,双目紧闭的俊美男子,从内走了出来,步伐缓慢,却很快。



    “长情!”



    一个白色身影从男子后方追出,语调柔软又带了些无奈,一把拽住对方手臂,顺势滑入掌心将人手指抓住,扣入指缝间,十指纠缠,紧密相连。



    “妖怪!”



    脱口而出的声音是谌越自己都没有想到的,可他的声音被一旁的师兄听见,赶紧一把拽住,拖到了青云山驻地里面。



    “你说什么呢!”



    “知不知道那位是谁?那位可是近神的存在!”



    “就算是风评不好,你没见着禅宗的那帮老和尚被抢了弟子都不敢如何?你居然敢骂她,不要命了?!”



    “我——”



    被师兄脱口而出的话惊到,谌越停下了反驳的话,



    他能说他并不是骂人吗?不,应该这么说,一开始是骂的,可后来这两个字——



    双眸有些发红的想到了些什么,红衣的青年面上的淡漠散去,



    “师兄认识方才花船上——”



    “谁不认识?没见过还能没听过?就你这种不到千岁的小家伙没听过,哎!”



    “先从花船上下来的男人是合体境的儒修大能,因修行原因双目失明,是后面追出来那位的,第几位男侍来着?哎太多了,我记不清楚,总之,后头追出来那位才是重点,那是三十四重天的界主,花凉。半神,却有屠真神的战绩。”



    “等一下,不是只有三十三...”



    “因为三十四重天是实际有的,但并不被承认,主要就是界主花凉,并不算真神,本身也是半人半妖的存在,又加之对方修的是...欢喜之道,曾入被三十三重天和七十二洞府都视作妖邪的欢喜宗...欢喜宗,欢喜宗人喜好...总之,那位一路境界飙升,祸害了各家各派无数青年才俊,若不是自己的确实力了得,怕是早就让各个宗派的长老给打死了!”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还能什么意思?欢喜之道还能是什么?夺人元阳后或抛弃或带走,各宗派损失了大批资质和天赋都非常出色的弟...”子,等等!这事儿怎么和师弟...不对,师弟丢了元阳可不是在此间,那是个低等的世界...



    可师弟对那位那么在意干什么?!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语毕便转身离去的红衣青年并不知道自己师兄在胡乱猜测什么,若是知道了,怕是要称赞对方一声如此之准。



    原来...



    独坐在房间里的红衣青年,郁郁看着自己手中木剑,



    “难怪你从不和我说她,我原以为你是因被她丢弃于我,那晓得——”



    木剑剑身微微发烫,不一会儿从中竟钻出一个灰袍男子来。



    男子容貌寻常,顶多算得清秀,



    “原主人,原主人,境界极高,当初会将我和玉简留下可能只是一时兴起,我怕——”



    “怕说得多了,我便生出更多念想?痴心妄想的以为踏入此道便可——呵!”



    一把将木剑丢到桌上,谌越几近自虐般想到方才那妖怪一袭白衣,长发微束,身无长物仅只在腰间系了根血红色腰带便追着那瞎眼儒修跑出来的模样,对方拽住那瞎子,牵着他手...



    哪怕自己出声唤她......



    谌越脑海里自己出声后对方看过来的眼里陌生而看向蝼蚁般的神情,刺痛了他的心。



    他早该知道的。



    那女妖怪在人间时便喜新厌旧水性杨花,他也不过是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可人间的颜色哪里比得上这三十三重天?



    早就忘了。



    自己,



    早就被忘了。



    “你出去!”



    “主人!”



    “你现在出去,我不想见到你!”



    “主...好吧。”



    灰袍男子伸手,将自己本体融入体内,从房内退了出去。



    》》》》》》》》》》》》》》》》》》》



    感觉到身体发软的时候谌越以为是发烧了。毕竟拍照的时候让人淋了大半日的水。



    但已经不再天真的少年还是撑着发软的身体走到了地铁站。



    他不好打车,因为害怕万一,万一不是发烧了呢?如果不是因为缺钱,他是万万不可能去干这种卖脸蛋儿身材的工作的。



    可如今,除了这种,他能干嘛?



    18岁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文凭没文凭,干力气活?他一个家道中落又被父母宠溺得五谷不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家伙,哪里受得了?



    扛袋米他大概都要累得够呛。



    可他得养活自己,怎么办?



    父母意外去世后家业被所谓亲人瓜分得一干二净,留给他的,就只有一间三十来坪的小公寓——大概也是怕做绝了惹人笑话。



    呵!



    高中最后一年,因为和那堆人争夺家产,他连书也没读,以为之后可以,却没想到最后挣来的那点儿钱,连律师费都付得勉勉强强。



    走投无路之下,他遇到了个说是看上了他外形可以带他入行当模特的家伙。



    可这行没进去,当是多光鲜亮丽,真一脚踏进去了才知道,里面的龌龊肮脏,简直——



    带他入行的那位才23岁,长得也是人模狗样,可刚拍摄的时候那位不在。



    知道为什么不在吗?



    因为头天夜里陪客,累的。



    为什么累?



    一晚上男的女的轮班倒,当了一夜的双向插头,能不累?!



    可恨他居然让这么个家伙给骗得签了两年约!



    八九点的地铁里人不多,可人不多也比坐个陌生人的车好得多。



    跟他同期被那家伙签了约的还有两人,一男一女。



    女孩听说已经让个所谓大款包了,而男孩,之前还跟他说签了这种约够倒霉的,不过好在只有半年了,熬过去就好了——对,那位比他聪明点儿,只签了一年,可就是如此——



    上个月有天忽然就身体不适了,再然后,一周没出现,他有点担心的联系上人的时候,被对方告知在医院。



    见到人的时候,外表倒是没看出来什么,只是憔悴了些,可和他聊天的时候颠来倒去的和他说吃的喝的一定要注意,他本还没什么,等到了出了住院部,回头看到肛肠科——才像是被雷劈了似的,一阵哆嗦!



    地铁上人很少,谌越就找了个靠着边上玻璃的角落坐了过去,思考着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



    他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放弃了高三。



    当初是谁给他的建议来着?



    好像是那位律师,说是个什么大律师,结果——



    他其实明白自己是被人坑了。



    很可能就是那些所谓的亲人。



    那位律师大概也是拿了他们的好处,一来断了他的学业,二来扯了他入这种行业,到时候惹上一身脏污,也就再也不是威胁。



    可他不想。



    当然不想。



    正在这个时候,下颚上传来的微凉的感觉吓了他一跳!



    被一股力气托起的脸蛋儿上带着茫然和慌张。



    年轻的男孩看到四周空荡荡什么人也没有,下颚却像是被人力固定住无法挣脱,唇瓣边擦过一丝热气,耳朵里忽然就听到了一个带着调笑和亵玩意味的,声音。



    “来个交易如何?”



    妖怪吗?



    男孩想着,可自己还有什么可交易的?肉体?



    哪怕如此,和妖怪交易也比和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们交易,要好得多吧?



    抱着此种念头——



    女妖怪意外的不是童话故事里长鼻子的丑陋女巫模样。



    她长了张美得邪气的脸,不说话的时候竟然还能带上些超凡脱俗的仙女样,他一度以为自己遇见的是父母去后留给自己的守护仙子。



    因为她帮着他摆脱了那个恶心的双向插头,惩罚了贪婪的亲人,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还让他上了学,读书,甚至最后成为演员也不曾再遇见任何龌蹉的事情,一路顺风顺水——



    除了自己需要付出的,极其微小的代价。



    可一开始的所谓代价,演变到后来已经像是奖励一样。



    二十八岁拿到影帝桂冠的年轻影星,在获奖的当夜被人摁在酒店高楼的落地窗前,拉高了一条腿儿摆出一副撒尿公狗的模样。



    不知道被妖怪施了什么妖术,失去了视力的,漂亮的年轻男性的肉体,透过已然被撕开的白色衬衣感觉到自己因为身后那妖怪的作弄,不受控制的凸起部分被摁压在冰凉的玻璃上的刺激。



    而身后的窄小孔洞里,粗暴又粗长的,妖怪的东西,将那小孔捣得稀巴烂,涌出一大股一大股,像是被捣破了的葡萄般的汁液来,连带着妖怪的撞击声,都色情得让人想要捂住耳朵。



    可他做不到。



    妖怪作怪的部分太可怕,哪怕并没有被束缚住双手,他却依旧无法使用它们。



    因为紧紧摁住玻璃的双手,在努力的撑住身体不要滑下去,不能滑下去,不然——



    “啊——”



    惊恐又放肆的尖叫声,在这间隔音设施特别完好的酒店房间里突然响起,是那个湿哒哒黏糊糊的小孔,被穿过肠道,抵达脏器位置时,无法克制的恐惧和不受控制的舒爽和高潮。



    他害怕这种,却又在害怕的同时,渴望。



    一如他对侵入自己身体的这个妖怪的感觉。



    这是个坏妖怪。



    她一面安抚着人心,一面玩弄着,就连肉体也一样。



    可她又不能安安分分的就只玩弄他一个。



    她是个坏妖怪。



    喜新厌旧,朝秦暮楚。



    他讨厌她的新玩具,他想要毁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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